“救人”过程被录像,到底保护了谁?

2019-03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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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则报道,引发不少热议

  大家尤其对“见义勇为”的女医生在施救后,被列车工作人员要求留下“记录”表示不能理解,有不少人甚至言辞激烈……

  在此,我也谈谈我的看法。

  铁路乘客多,乘客出现状况也多,经常需要广播寻医,而乘客的类别也比较纷杂。

 

(图片来源于AHA教学视频截图)

 

  所以,有一些规范的流程,记录一下施救过程,也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,不是什么坏事。

  在AHA的教学中,要求施救行为完成之后,提交一份《报告》。

 

(图片来源于AHA教学视频截图)

 

  其实,这个《报告》也是对施救人员的保护。

  因为,我们今天施救者所经历的一切困扰,在美国,早就经历过了。

 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,他们也会让当事人留下记录。

  因为,这样做,既让患者得到施救,也能保护(学过急救的)施救者的利益不受损害(比如,AHA要求所有急救员在急救流程中,第一强调的就是,确保现场是安全的),同时,也保护了第三方(服务提供方,例如:本文中的铁路运输部门)的利益,做到有据可查。

  看来,我们的铁路部门在这方面的操作流程,已经与国际接轨了。因为,这种事情在熙熙攘攘人流涌动的列车上,确实是太常见了。

  当然,这位女医生或许没有接触过AHA,所以,对这个(提交报告的)流程敏感了一些,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
  如果她看见了今天的讨论,或许又会产生不一样的感受。

  我说一个自己的故事:

  一次出差乘火车,进入安徽境内,听见广播找人,于是急奔过去,见一老者鼻腔流血不止,旁边的人递了大把的纸,都是一会儿被鲜血渗透,血不断涌出……

  当我开始施救时,见一位穿制服的列车员,把左肩上一个小方盒子的旋钮打开,正对着我——我发现,那是一台巡视仪正对着我摄像呢……

  于是,我一边施救,一边讲解(为什么要这样处理),一边让拿巡视仪的列车员(后来得知他就是列车长)打120。

  因为熟悉急救流程,所以也没觉得录像有什么不妥。

  施救过程大约进行了半小时,虽然将血止住,但是,待列车到达合肥站时,我还是坚持让列车长协助将乘客下车由120转运。

  因为,我不知道,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,如果这位老人在回驻马店的路上,再次鼻子出血,谁又来救他呢?

  列车长后来在我回到车厢后,又拿来了记事本,让我记录了整个施救过程,我感觉这就是AHA的一次教学演练。

  最后,我对他竖起大拇指说:你今天做的不错!(非常巧,后来列车长告诉我,他就是我的学员)

  ……

  看完这个故事,你们会发现,原来“录像”、写“记录”,都是列车上遇见类似情况的标准处理流程。

  ……

  现阶段,在救人方面,我们或许既有技术上“会不会”的盲区,还有心理上“敢不敢”的困扰。

  困扰,争论……得出对各方都有利的理性的操作结论(规则)。

  再困扰,再争论……

  希望,每争论一次,都会进步一点点。

  讨论规则是否合理,我们需要考量各方的利益:

  施救者的利益,

  患者的利益,

  还有铁路部门的利益。

  这个规则,让三方的利益,都得到了保护。

  既然规则没有什么不妥,那么以后,遇见“录像”我们可以从容一点,需要写“记录”,我们照做就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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